今天報紙頭版的標題是,事後避孕藥以後不需要醫師處方,在各藥局可以買。
因為這個議題,我曾經代表婦產科醫學會到食藥署開會,表達強烈反對的立場。
反對的原因,並不是如報紙所說的,這會增加青少女沒有防護措施的性行為。
青少女性行為有沒有保護自己,那是我們要從教育著手的事情,並不是靠能不能買到保險套或事後避孕藥來防堵。
我反對的原因如下:
第一,事後避孕藥並不是百分之百能夠阻絕懷孕的,大概5分之一的人,懷孕還是擋不住。
我在門診都會要求吃事後避孕藥的婦女,在兩週後要回來確認有沒有懷孕,以免誤以為避孕成功,反而耽誤處理的時間。
第二,事後避孕藥不一定能夠阻絕子宮外孕,這部份需要醫師面對病人仔細的診斷。
第三,事後避孕藥快速避孕的作用,就是讓一個女生,從正常的內分泌和子宮的狀況,快速變成不正常的狀況,如此才能夠阻絕懷孕。
因為這是讓一個女生從正常變成不正常,所以我都會建議,應該再由醫生做之後的檢查。
綜合以上的原因,我建議事後避孕藥還是該由婦產科醫師的諮詢協助下使用。
建議大家平常就做好避孕的準備。
如果真的有不安全的性行為,需要緊急避孕,建議大家還是來婦產科門診和醫師討論之後再使用。
東和婦產科小兒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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